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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

专职婚姻家庭律师,从事律师行业20年,办理离婚案件数百起,专注婚姻家庭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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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决定离婚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这个步骤的。那么关于离婚财产分配有哪些法律规定呢?详情请看下文。
  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财产分配
  三、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